中国如何与中亚国家共建数字丝绸之路?
2020-04-03 1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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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海燕
简介: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俄罗斯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近年来,中亚国家普遍将数字经济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本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方向,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中国领导人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首倡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后,中亚国家积极响应。数字经济合作有可能成为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丝绸之路和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最具潜力的新领域。
因此,有必要对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的合作基础、面临的挑战进行深入探讨,以更好地推进双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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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特点
“数字丝绸之路”是数字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结合,是数字技术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撑,它依托互联网技术,以跨境电商为基础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智能支付和物流体系建设,进而推动合作机制建立,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新引擎。
近年来为提升经济现代化水平,顺应世界经济数字化发展潮流,中亚各国采取多项措施催生数字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第一,中亚各国纷纷出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侧重点各有不同。
哈萨克斯坦于2017年12月通过了《“数字哈萨克斯坦”国家规划》,2019年12月又出台了关于该规划的修改和补充决议。该规划实施期限为2018—2022年,中期目标是通过使用数字技术加快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速度,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长期目标是为哈萨克斯坦经济走上创新发展道路创造条件,拟实施17项任务,包括工业和电力数字化、运输和物流数字化、农业数字化、发展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金融技术和非现金支付、建设智慧城市、扩大通信网络和通信技术基础设施的覆盖面、保障信息和通信技术安全、提高居民教育水平以及数字识字率、支持建立创新发展平台等;最终目标是使哈萨克斯坦在全球通信技术发展中的排名(2016年排名第52位)到2022年上升至第30位,到2025年上升至第25位,到2050年上升至第15位。
乌兹别克斯坦2018年7月颁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措施”总统令。2019年11月,发布《数字乌兹别克斯坦2030国家战略构想》草案讨论稿与实施路线图,拟在2020年10月1日之前制定《2030年国家数字战略》,确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优先项目,以及2030年之前的数字发展目标。根据该草案,乌兹别克斯坦数字战略的主要目标包括:确保数字经济、电子政务、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创新技术的系统发展;提高居民的数字识字率,培养高素质的数字人才;推广远程工作方法;扩大电信基础设施和数据处理中心,并实施创新项目;完善有关数字经济的法律法规;提高数据的收集和加工效率;采用现代化的IT项目和公司融资形式;提高政府电子订单的透明度和可及性;建立风险基金和技术园区,吸引外国投资,促进面向出口的产品研发;加强数字发展领域的国际合作。乌兹别克斯坦期望到2030年可提供高质量、安全、便宜和智能的高速互联网和移动通信,建立稳定和有竞争力的通信和电信市场,减少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
土库曼斯坦总统于2018年11月批准了《土库曼斯坦2019—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构想》,将分2019年、2020—2023年、2024—2025年三个阶段实施,目的是在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参与下,为有效发展数字经济创造有利的体制和法律条件,并改善数字生态环境。主要任务包括:在全国所有经济部门采用包括数字技术在内的创新技术;完成向电子文件和电子身份识别系统的过渡;建立竞争性数字经济;建立协调一致的电子工业;消除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土库曼斯坦经济领域数字化主要包括两个方向:一是工作流程电子化;二是确保机关、企业和其他非国有机构向数字化过渡。主要目标是通过数字应用提高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的效率,加强数字领域的国际合作,保障科学、教育和生产之间更加紧密的相互联系,为经济数字化转型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持。
吉尔吉斯斯坦2018年12月通过《2019—2023年吉尔吉斯斯坦数字化转型构想》决议,并于2019年2月出台实施路线图,期望加速本国数字化转型和社会经济发展。吉尔吉斯斯坦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包括发展数字技能、改善规范性法律框架、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和平台、发展数字化国家、发展数字经济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吉尔吉斯斯坦拟发展三个重要领域:一是商业生产的数字化转型,将创新技术引入金融和银行业,提供合格的专业人员并提高国内公司的效率和竞争力,在优先经济部门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平台;二是利用伙伴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即利用欧亚经济联盟2025年数字议程,参与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并支持其他有关发展区域数字基础设施的国际倡议;三是减少发展和开发数字技术的障碍。
塔吉克斯坦政府于2019年1月通过《关于塔吉克斯坦2018年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和2019年任务》决议,要求制定本国数字经济发展构想并在社会经济部门引入数字技术。2月,根据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关于编制塔吉克斯坦数字经济构想成立管理和技术工作组》命令,成立管理和技术工作组。塔吉克斯坦总统于12月30日批准《塔吉克斯坦数字经济构想》,拟分2020—2025年、2026—2030年和2031—2040年三个阶段,且必须在数字中亚-南亚项目(Digital CASA)框架下实施该构想。塔吉克斯坦拟从以下主要方向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基础设施;优先以可负担得起的价格为国内所有人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向数字政府过渡;关键行业数字化;保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发展人力资本;建立创新生态系统。
第二,电子商务发展方兴未艾。
一是电子商务增长迅猛。比如,哈萨克斯坦2013—2014年电子商务年增长率为26%,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加速到30%。2018年哈萨克斯坦网购人数达到230多万,网购交易量达到2595亿坚戈(约合7.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0%,有1700多家独立的网上商店和大约20个电子商务平台为100多万中小企业提供产品销售服务。
二是纷纷出台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
哈萨克斯坦制定的《2025年前电子商务发展路线图》于2019年获批,其明确三个主要发展方向:扩大电商出口规模;吸引企业参与电商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并推动电商发展。哈萨克斯坦政府还为电子商务从业者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法律形式予以保障。
乌兹别克斯坦早在2015年12月便已通过《2016—2018年在乌兹别克斯坦发展电子商务的构想》。2018年,乌兹别克斯坦出台“关于加速发展电子商务措施”总统令,并确定2018—2021年乌兹别克斯坦电子商务发展方案,其涉及六大领域,包括:改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规章和管理框架;为电子商务创造有利环境;加强出口能力和国际电子商务合作;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基础设施;发展电子商务领域的人力资源;促进和提高公众和企业界对电子商务的认识。
三是开始注重物流平台建设。比如,哈萨克斯坦通过改善邮政服务,大幅提升物流速度。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约有120家公司从事国际快递业务,其电子商务和服务业已取得很大进展。吉尔吉斯斯坦拟根据商品供应情况制定农产品储存和加工设施方案,并吸引投资者发展农产品贸易和物流中心系统。
第三,电子政务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电子政务范围不断扩展,应用水平逐步提高。
中亚各国电子政务已逐步扩展到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国家立法、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公共组织,既包括政府各部门之间内联网的电子化与网络化办公,也包括基于外联网的信息共享、实时通信与协同办公,以及政府与社会各实体之间基于互联网的双向信息交流。国家行政机关电子政务的普及大大提高了中亚各国政府的行政效率和透明度。
以哈萨克斯坦为例,其2016年通过电子形式在门户网站上提供公共服务约4000万次;截至2017年7月,哈萨克斯坦已经实现740多项电子化服务、83项移动服务。哈、乌、吉三国的政府门户网站为其本国公民提供了与政府机构互动的机会,但塔、土两国由于信息和通信技术基础设施不足、计算机识字率低和因特网接入有限等问题难以解决而电子政务发展缓慢。
二是电子政务水平不断提高。
联合国关于所有成员国电子政务发展状况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报告从在线服务的范围和质量、通信基础设施的地区合作以及人力资源的开发三个重要方面评估各国电子政务绩效水平。
按其2018年报告,在2016—2018年期间,哈萨克斯坦作为中高收入国家,在线表现和服务得到了显著改善,从高级EGDI值上升到极高EGDI值,2018年排名居193个国家中的第39位,成为40个极高值国家之一;乌、吉两国的排名分别为第81位和91位,均从中级分值上升到高级分值;塔、土两国的排名分别为第131位和147位,从低分值上升到中级分值。尽管中亚五国数字化建设水平不一,但各国电子政务能力水平皆呈持续上升的积极趋势,进步较大。
第四,经济数字化发展差异较大。
在中亚国家中,哈萨克斯坦数字经济起步最早、发展最快,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次之,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发展最慢。
哈萨克斯坦较早开始发展数字经济。2018年是“数字哈萨克斯坦”实施的第一年,对信息和通信投资涨幅达40.3%,哈萨克斯坦接入互联网的机构占比从67.7%上升到75.1%,拥有互联网资源的机构占比从21.7%上升到22.3%,2018年哈萨克斯坦数字化总经济效益为5.78亿美元。
截至2019年11月底,哈萨克斯坦有250万固定互联网用户,同比减少1.8%;因特网用户逐渐转向移动电话,到2019年12月,哈萨克斯坦全国共有1520万移动电话用户,约占其总人口的83%。由于实行经济数字化,预计2019年哈萨克斯坦年生产率增加2%~10%,油田产量将增加3%,生产成本将减少10%~20%,通过精确耕作农业产量将增加25%~50%。
2018年,乌兹别克斯坦电信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为1.545亿美元、4710万美元,分别占服务出口和进口总额的5.1%和2.1%。2019年,乌兹别克斯坦有2250万用户上网,约占其总人口的68%以上;乌兹别克斯坦第三代和第四代移动电话用户超过1600万,约占其总人口的48%以上;乌兹别克斯坦通信技术支出780万美元,仅占其国家总支出的1.5%。
为将全国不同机构的不同信息系统和资源整合成单一、受保护的信息空间,乌兹别克斯坦正在与俄罗斯合作实施若干项目,涉及增值税合法化、商标以及收银机自动化等领域。
截至2019年10月,吉尔吉斯斯坦的互联网用户数量已达到250万人,占总人口的40%,每年增长18%,约有70%的成年公民使用互联网,其中约有200万人注册使用社交媒体。吉尔吉斯斯坦40%的人口拥有银行账户,15%的人口拥有互联网银行,5%的人在网上买卖。
截至2019年10月1日,塔吉克斯坦的互联网用户超过298万人,约占其总人口的46%;移动通信用户618.69万人,其中446.8万是活跃用户。
土库曼斯坦2016年移动设备互联网接入的份额增长了32%,而固定电话网络接入份额下降了56%。土库曼斯坦全国网络用户数量稳步增加,仅2017年10—12月网民数量就增加了1.2倍。
为推进数字经济转型,土库曼斯坦拟创建里海创新技术中心,在其中建立“数字经济园区”,以确保里海国家的主要经济活动实现数字化。2018年,土库曼斯坦投资总额达115亿美元,主要投向油气、数字经济、农业和交通通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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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的基础
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并非空中楼阁,经过多年磨合,已具备开展数字合作的良好基础。
(一)数字经济合作已初步展开
一是已开展多项互联互通合作。硬件设施方面的基础良好,比如从中国上海到德国途经中亚等20多个国家的亚欧陆地光缆已经开通,成立了面向中亚、西亚的乌鲁木齐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参与建设的中国—中亚光缆对接。这些都大幅提高了中国通往中亚乃至欧洲的数据通信能力和速度,改善了中国电信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分布格局,有效提升了中国与中亚国家跨境通信网络质量与网络安全。
中国电信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阿富汗的合作伙伴2017年启动了“丝路光缆项目”,并将延伸至中亚、南亚、西亚其他国家,通过海、陆方式通达中东、非洲和欧洲,创新陆缆合作模式,解决传统跨境陆地光缆“连而不通”和“通而不畅”的问题,这将整体提升亚欧区域的网络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区域内跨境信息服务能力。中哈两国2019年签署的中国政府向哈萨克斯坦捐赠超级计算机的协议将促进哈萨克斯坦数字研发水平的提高。
网络建设方面,华为、中兴等企业已是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数字经济的参与者以及重要的电信设备供应商,并与中亚国家开展了多项合作。从2007年起,华为积极参与哈萨克斯坦“村村通”工程,独家提供技术设备,解决了哈萨克斯坦偏远地区30多万人的通讯问题;在2013—2015年两年内建成覆盖哈萨克斯坦全境的4G网络,哈萨克斯坦5000人以上的农村都已可使用4G网络;浪潮威海海外服务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铁路电信公司已签署《哈萨克斯坦全国数据中心合作协议》。
二是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发展较快。21世纪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已跨境互建多个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基地,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跨境、第三方电子商务合作呈快速增长的态势,跨国、跨机构、跨领域的电商布局扩展到亚欧广阔的区域。
首先,政府推动电子商务合作。
如2019年11月中国商务部与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和外贸部签署了《关于建立投资合作工作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商定,在做大传统贸易的同时,积极打造电子商务、矿产资源合作等新的增长点,提升便利化水平。
其次,企业间合作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大型电商企业几乎都与中亚国家开展了多领域、多种模式的合作。
如2018年9月哈铁快运公司与华为、伊犁百特兴商贸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将充分利用哈铁快运公司现有的阿腾科里无水港、霍尔果斯经济特区、运输物流中心、机场、阿克套港等基础设施,开展中欧之间的跨境快递物流业务,预计年货运量可达100万吨。
中国与中亚国家的一些企业建立了专门面向中亚市场的电子商务体系,如阿里旗下的全球速卖通很早就已进入哈萨克斯坦,现已成为当地排名第一的网上交易平台,其中服装、家居、数码产品等最受哈萨克斯坦消费者欢迎。
最后,中国与中亚国家电子商务合作的模式不断创新,如2016年哈萨克斯坦国家主权财富基金Samruk-Kazyna领衔哈萨克电信、哈萨克邮政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阿里巴巴推动哈萨克电信旗下的支付业务与支付宝合作,推动哈萨克邮政和菜鸟网络合作,加快在俄罗斯、中亚和东欧地区跨境电商的物流发展。电子商务合作正在成为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的重要引擎。
三是多渠道开展人才培养合作。中亚国家独立以来,尤其是21世纪以来,中石油、中石化、华为、中兴及其他企业越来越注意所在国的需求,对中亚五国的一些中小学或大学赠送或援助计算机等教辅设施,为中亚国家提升全民“数字化”和“智能化”能力与素质作出一定贡献。
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中国对庞大数字人才的培养有着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多种模式和丰富的经验,并与中亚国家展开了长期合作。其中,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中国政府奖学金及其他渠道来华学习计算机、信息与通信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的中亚国家留学生越来越多。
在中亚国家的中国企业不断为东道国培养专门的数字人才,如2011年华为率先与哈萨克斯坦国际信息技术大学设立联合奖学金,支持当地培训通信人才,不仅为进入行业的中亚当地公司提供相关运营和技术培训,还与哈、乌两国高校合作培养创新人才;阿里巴巴帮助哈萨克斯坦开展中小企业电商培训,促进当地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些都为中亚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更有效的帮助与支撑。
(二)中亚国家有着与中国开展数字合作的多方面诉求
中亚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亟需借助外力,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突出,中亚国家对数字中国的发展充满期待,希望能搭上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快车,通过与中国的数字合作对本国经济提质升级,实现弯道超车的梦想。
中亚国家需要借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经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逐步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九大作出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具体决策部署。过去几年来,中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涉及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智慧城市、创新发展战略等多个方面,构建了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具体措施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了上下各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中亚国家近两年开始从国家战略角度出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划措施,不断借鉴中国的经验,以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共同发展数字经济的合力。
除政策设计规划外,中亚国家也需要借鉴中国企业发展数字经济的经验和技术。毕马威和阿里研究院对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进行了研究,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消费者、数字产业生态、数字公共服务、数字科研等五个维度对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比较,美国、中国领先世界,排名前两位。
中国的电子商务、移动支付、云服务、智慧物流等不仅能使中小国家、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普通人得到更多发展机会,还将改变传统商业模式,不受地域、规模和时间限制,支持不同规模的商家建立系统的数字化商业模式。中亚国家目前经济增速普遍放缓,很希望借鉴中国“互联网+”行动计划中整合了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的成功经验和技术,创造本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中亚国家亟需中国的市场和投资,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数字经济合作模式。21世纪以来,中亚国家对中国的贸易和投资依存度不断上升,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中亚国家前三位的贸易伙伴国和投资国。中国形成了有14亿多人口的庞大市场和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截至2019年10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54亿,居全球第一,已形成网上消费、共享经济、信用支付等数字生活的模式。
中亚国家越来越关注中国的巨大市场潜力和数字社会形态,更有着需要顺应中国数字社会模式才能参与中国市场竞争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近年来明确将中国作为其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市场,通过数字合作大力开拓对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工业产业、旅游业等多领域市场。
面对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中亚国家主动采取增加大豆、果蔬、畜产品生产和出口中国等举措,通过多种数字合作模式积极扩大对华出口,创造了更多就业和机会。比如,2019年浙江菲什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次将乌兹别克斯坦的车厘子引入中国,在天猫网开售3小时,中方顾客就下单4700多笔,不仅通过数字合作开拓了新商机,也满足了中国老百姓对美味食品的需求。未来,中亚国家将把数字合作作为优先领域,积极发展与中国数字贸易与数字创新的合作,为本国经济注入新动能。
(三)良好双边关系利于推进数字合作
首先,中国与中亚各国已建立起较为稳定持久的互信关系。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不断提升。21世纪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均已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哈已上升到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乌、中塔、中吉皆提升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中亚各国都将发展与中国的关系视为本国对外合作的优先方向,这为双方数字合作提供了基本政治保障。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都向中国紧急援助医疗物资,向中国提供道义和实际支持,体现了与中国紧密的伙伴关系。
其次,中亚国家是“一带一路”合作的积极参与者。“一带一路”合作首倡于哈萨克斯坦的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中亚各国将其视为机遇积极响应,并主动将本国经济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相对接。
比如,2016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2019年9月哈萨克斯坦新任总统托卡耶夫访华期间又签订了中哈两国政府《关于实施“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计划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与中亚国家在“一带一路”合作上达成的高度共识为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奠定了良好基础。
最后,数字丝绸之路倡议与中亚各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相契合。中亚国家近年来出台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正好与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倡议同步。2019年哈萨克斯坦新任总统两次访华时都着重提到要与中国共同发展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乌、吉、土、塔等国领导人也都提出与中国发展数字合作的愿望。
同为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的中国与中亚国家可通过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对接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深化数字设施互联互通、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等多领域务实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抢抓第四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多层合作机制为数字经济合作提供平台
中国与中亚国家已建立了稳定交流的多层机制合作平台,常态化的多层交流机制将促进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经济合作走深走实。
中国与中亚各国首脑多边与双边会晤机制可发挥重要的顶层设计和实质性推动作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亚信峰会及领导人互访等,成为推动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合作的重要平台。
比如,2019年哈萨克斯坦新任总统托卡耶夫在访华期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指明两国要“加强跨境电商合作,建立电商合作机制,打造合作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两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对接”。托卡耶夫总统还邀请阿里巴巴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王坚担任哈萨克斯坦高科技顾问,开启了借鉴中国经验的务实合作。
中国与中亚国家建立了多种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诸多专业领域的多边对话合作平台促进合作落到实处。近年来,中国倡导主办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哈跨境电商合作论坛等专业平台影响越来越大,中亚国家参加的机构越来越多,成为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经济高端对话、交流合作、成果展示的重要平台。
此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亦为双方合作提供了高规格平台。中国与中亚国家代表可在高峰论坛上共同规划合作重点,形成共同合作的多项多双边协议。比如,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哈签署支持中国电信企业参与“数字哈萨克斯坦2020”规划合作的框架协议,中哈产能合作基金投入实际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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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的挑战
由于中亚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刚刚起步,各国国力、推进的力度与合作伙伴的选择存在差异,中亚国家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数字鸿沟差异巨大,普遍存在宏伟战略和严峻现实之间的差距,实现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困难重重。
因此,中国与中亚国家开展数字经济合作将面临多方考验。来自外部国家的竞争,也将给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带来一定的挑战。
(一)中亚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互联网信息化以“电子化”的技术或设备为基础,洲际之间以海底光缆作为连接手段,网络通信速度、质量和成本等是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数字基础设施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首要任务是网络带宽和网络性能的大幅提升,但中亚国家和亚欧区域普遍存在网络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如乌兹别克斯坦缺乏能够确保数字经济稳定运作的现代技术和基础设施,城市光纤设备质量不高,电信网络稳定性不够难以确保数字设备连续运行,无线宽带覆盖率和传播速度很慢,边远地区难以利用网络基础设施。
吉尔吉斯斯坦没有一个用于全国定向的国家地理空间数据系统,地址寄存器GPS不能正常工作,居民点地图不准确,无法在地图上提供准确地址,也无法准确计算出租车运费。
土库曼斯坦的互联网覆盖面较有限,其刚开始建立先进的通信系统,增加通信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并将宽带接入该国最偏远地区。
中亚国家内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影响网络覆盖范围和运行速度,将影响参与中亚国家与中国数字合作的用户数量以及合作效率。
中亚国家数字金融等基础设施软件发展缓慢,影响电子商务发展。
如乌兹别克斯坦移动互联网经常出现故障,互联网本身速度也很慢,银行卡现金补充困难,占垄断地位的乌兹卡(UzCard)支付系统本身不完善,70%的公民在网上购买货物仍然喜欢支付现金,而不是银行卡或支付系统。
吉尔吉斯斯坦的公共门户网站无法移动支付,而且国家支付系统不接受不同货币的付款,也很难从国外账户转账。
土库曼斯坦的数字金融服务范围很有限,刚开始电子汇款、网上购物和购买铁路车票等服务。
中亚国家数字金融发展缓慢难以与中国的电子支付、银行钱包等多种新型支付手段对接,加上跨境电子汇兑不畅和跨境电商税收协调等问题,会影响双方的合作成效。
(二)数字治理规则和监管水平存在差异
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框架和规则体系来保护各方利益。在跨境数字服务和贸易方面,建立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难度不断增加,各国政府需要政策空间来规范数字经济,以实现各种合法的公共政策目标。
中亚各国数字化发展快于相关立法和规则制定(比如关于数字竞争、电子税收、跨境数据流、知识产权、数字贸易和数字使用政策等立法),中国与中亚区域数字治理和监管水平差异较大,还缺乏明晰统一的治理规则和监管政策,双方需要共同确定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方式、海关电子口岸、跨境税收监管等多领域的数字治理和监管标准与规则。
中亚区域数字规则尚未建立和统一,网络安全的隐患和担忧较大。中亚区域在立法层面缺乏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基本规定和原则,立法缺乏一致性,信息和通信技术监管支离破碎。
中亚区域法律保障体系存在几组不同差异。第一组,仅有哈萨克斯坦,其拥有打击网络犯罪的全面法律保障,已颁布数据保护和保密法。第二组,在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主要立法领域中,至少有一项关于电子交易的法律草案。第三组,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相关法律还在酝酿,消费者信心仍然很低,这限制了其电子商务的增长。
此外,中亚国家网络诈骗和网络犯罪时有发生,网民面临垃圾邮件、网络病毒和网络攻击等风险,普遍存在涉及消费者隐私、个人数据保护、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多方面的网络安全担忧。这些都会影响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的安全和有效监管。
(三)中亚国家数字人才不足
中亚国家数字人才严重缺乏,更缺乏既懂技术又精通外语,能够对外畅通交流与合作的复合型人才,这成为制约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合作的瓶颈。
比如,在“数字哈萨克斯坦”框架内,计划到2022年公共服务的电子化率达到80%,但由于哈萨克斯坦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势必影响该框架实施。
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地区人口最多的国家,超过60%的人口是年轻人,平均年龄不超过29岁,而2019年,乌兹别克斯坦信息通讯技术专业人员在就业人口中所占比例为0.5%,远低于欧盟平均水平3.7%。
吉、塔、土三国数字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有大量普通民众缺乏基本的网络技能,急需“数字扫盲”。
这一方面是由于中亚国家数字发展刚刚起步,各类大学培养数字人才的师资和水平有限。另一方面,数字人才期望进入私营企业获得更高收入,不少人才更倾向于到俄罗斯或欧美等国工作。中亚国家亟需培养更多的数字专业人才,同时也需要提高本国民众的数字能力。
中亚国家民众数字识字率不高会影响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合作的广度,中亚国家数字人才缺乏会影响双方合作的深度。
(四)多国在中亚竞争或将增加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的不确定性
中亚各国独立近30年来,一直是多国竞争的对象,多国竞争的复杂性给投资者增加了政治和安全风险。中亚地区地缘政治的“中央性”以及本地区国家对外部援助的需求,招致不少邻国和域外国家积极介入该地区事务,这种趋势在未来仍将延续。
多国在中亚地区的博弈会影响中亚国家对数字经济合作伙伴的选择。除“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和欧亚经济联盟之外,美国、日本、欧盟等均曾提出在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计划,如美国的“新丝绸之路计划”、日本的“丝绸之路外交”战略及其经济走廊构想、欧洲学者提出的“欧洲丝绸之路”设想等,并建立了“中亚五国+美国”(C5+1)、“日本—中亚外长会议”等多种机制。
目前,虽然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因其开放性、普惠性而得到了中亚国家广泛的响应和欢迎,但由于各国利益诉求不同,存在多国对中亚地区的诸多经济合作构想间的竞争。尤其是美国推出“中亚新战略”,在中亚地区以推进民主、经济合作等为借口,干预中亚国家自主发展,阻挠中亚国家与俄罗斯、中国等邻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使用经济、法律杠杆阻挠中国在中亚招标基础设施项目。
在5G技术世界市场份额争夺战中,美国甚至试图培养能够排挤华为产品的竞争对手。中亚部分“中间地带国家”的行为具有多变性、短期性和低可预测性,其与中国开展数字经济合作也不可避免出现不确定性。
(五)中亚投资环境复杂
中亚地区一直存在安全挑战。“三股势力”的威胁、阿富汗问题的外溢以及地区的毒品走私、跨国犯罪、非法贩售武器等都影响中亚地区的社会安全稳定,其对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经济合作项目的影响不容忽视。
中亚国家营商环境差强人意。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哈萨克斯坦排名第25位,相对较好;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分别排名第69位、第80位和第106位。
同时,中亚各国腐败问题比较严重,按照透明国际2019年1月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名,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分别排名第124位、132位、152位、158位和161位。
近年来,中亚有些国家民族主义或地区主义抬头,其在数字经济相关项目的选择和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优先选择本国企业或中亚国家企业,这可能会提高中国对中亚数字项目投资的成本和不确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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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的路径选择
中国与中亚国家已就深化数字经济合作、共同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达成广泛共识。中国可根据中亚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因国施策,通过政策支持和国家战略对接,共同推进中亚各国数字化转型进程和现代化发展,提升亚欧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打造美好共赢的数字丝绸之路。
(一)共建数字基础设施,促进中国与中亚国家互联互通
中国在数字产业、互联网金融等领域领先全球,具备成功的经验和良好的商业模式。中亚国家正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中国可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中亚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实现与中亚国家在数据信息服务、互联网业务和国际通信业务领域的互联互通。
一是数字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合作。中国的相关企业可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中亚国家拟建的多个互联网、物联网、光纤光缆等硬件设施项目当中。中亚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很大。
如哈萨克斯坦计划到2022年为1800万人口提供宽带互联网,并将互联网用户比例从2019年的81.3%增加到2022年底的82.3%。乌兹别克斯坦计划到2020年底在全国所有2万多所社会设施,包括学校和医疗机构接入光纤互联网,将智能手机用户数量提高到2300万。
为此,中方企业可与中亚国家共建光纤光缆、人造卫星、电话线、有线电视线等网络设施,为中亚国家提供路由器、阅读器、中继器和其他控制传输途径的硬件设备,促进中亚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可获得性,推动双方网络高速率、广普及、全覆盖、智能化。
二是数字基础设施软件建设合作。中国企业可持续参与中亚国家数字软件设施的建设,与中亚国家一道建立高质量的软件和硬件相结合的基本信息和通信技术基础设施。
目前,哈萨克斯坦数字发展部已制定5G发展路线图,正在研究制定5G移动通讯新技术标准,并在努尔苏丹、阿拉木图和奇姆肯特实施了5G试点项目,计划于2021年底前在努尔苏丹市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和世博园引入5G技术,自202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乌兹别克斯坦正处于建设5G网络的初期阶段,已在2019年完成了对5G移动通信网的测试,定下了2020年在塔什干组织商业网络启动的目标。上述项目,华为等企业都可积极参与。
中国还可在中亚国家经济数字化的不同阶段参与其数字产业化建设,如与中亚国家共同建设中亚数字管道等油气行业信息化项目,将5G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应用到中亚国家的能源开采领域之中;参与中亚国家产业数字化、数字医疗、数字教育等多领域建设,将中国“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的技术和经验推广到中亚国家。
在中亚国家培育更多适应当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中亚国家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繁荣当地数字生态系统。
(二)共同推进数字治理,营造公平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数字经济的跨国性和流动性要求在国家间开展更多的对话、建立共识和决策,随着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中国可与中亚国家秉持共同参与、共享红利、共担责任的原则,在数字治理领域开展多方与多边对话与交流,打造数字治理的样板区域,共同提高中亚区域数据治理的水平。
积极参与构建面向未来的数字共同体框架。在数字经济全球治理启动之初,争取获得更多的数字经济全球治理权力,共同创造发展中国家掌握“话语权”的机会。充分利用中国与中亚国家都参与的互联网治理论坛+、区域通信联合体、“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数字丝绸之路”分论坛等机制,以及上海合作组织、亚信会议等区域性合作机制,逐步建立中亚区域数字合作的定期交流机制,共同设立中亚数字经济治理网,分享数字治理经验,探讨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数据使用原则,并共同制定相关的治理规则、协调政策、竞争政策、跨境数据交流政策、跨境税收政策、监管政策等。
共同构建规范有序、开放安全的数字世界。中国和中亚国家应加强数据法制建设交流合作,推进数据保护法规建设;规范中国与中亚国家个人出入境、海关商品进出口、电子支付、跨境物流、跨境运输等数据的收集、处理、交流等活动;加强在数据保护领域的协商,促进数据风险防范交流,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公平竞争的环境,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等危害数据安全的跨境犯罪行为,共同构建中亚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三)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合作,共创区域经济合作新机会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速度居世界前列,10年前中国的零售电商交易额不到全球总额1%,而到2019年中国电商交易额已居世界第一,占全球电商交易额40%以上。中国可与中亚国家分享电子商务的发展经验,大力推动促进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
中国与中亚国家可共同开拓彼此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国电商市场居世界第一,2016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已跨入“万亿时代”,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9.1万亿元,预计2019年将突破10万亿元,2020年达到12.7万亿元。中亚国家可充分挖掘中国14亿人口巨大市场的潜力,通过电子商务将中国作为其出口的重要目的地以及农业、制造业产品的主要输出国。
中亚国家数字贸易市场潜力巨大。以哈萨克斯坦为例,预计到2025年,哈萨克斯坦互联网平台购物交易额将增至5000亿坚戈(约合13亿美元),占其总零售额的5%;物流公司从哈萨克斯坦电子商务过境运输中获得的收入将增至1.3万亿坚戈,并将创造多达28万个新的就业机会。
另外,中国加强与中亚国家的合作,不仅在于其7000多万人口的巨大市场,还在于其过境运输通往欧洲、南亚、西亚等第三方市场的巨大潜力。
不断创新中国与中亚国家电子商务合作的模式。目前,中国与包括中亚国家在内的沿线各国共同推出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一单制”跨境区块链平台、跨境电商报通关结算一站式服务,中国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产业园区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清关、保税等服务,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中国可与中亚国家共同探索试点境内制造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至境外消费者(M2B2C)业务模式、境内外贸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至境外消费者(B2B2C)业务模式,在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模式认定规范、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监管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提高运营效率。
共同为跨境电商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区域贸易便利化。目前,哈萨克斯坦正在逐步提升边境检查站的现代化,计划利用创新科技在中哈边境建设新的“光明之路”过境点,以简化通关流程和过境运输手续。中国与中亚国家可以共同提高海关监管服务水平,简化检验检疫流程,放宽进出口税收和支付结算政策限制,协商完善跨境电商支付、检疫、物流等方面的政策,降低双方跨境电商企业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合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数字化人才的质量决定着数字化转型的质量。中国与中亚国家可从全民数字基础能力的培养和数字专业人才的培养两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双方的数字人才培养合作。
对中亚国家全民数字基础能力的培养重点在于提供计算机等数字培训设施和从中小学开始的学校基础教育,提高民众的数字应用能力。中亚国家受教育率普遍较高,但由于人口年龄、缺乏计算机、地处偏远等多种原因,依然有相当数量的人需要数字扫盲,即学会使用电脑和互联网。2019年,中亚国家中数字化率最高的哈萨克斯坦接受数字扫盲培训的总人口为53.2万人,比计划人数多了6万多人。
中国可与中亚国家合作,参与到中亚国家的社区IT培训计划、数字扫盲培训班等多种合作项目当中,协助中亚国家在不同层级的教育机构中开展数字教育和发展数字技能,为中亚各国信息技术行业大规模培养高级信息技术人才。只有越来越多的公民具备基本的信息通信技术技能,中国与中亚国家的数字经济合作才能进一步推进。
采取多渠道多模式对专业人员进行培养,提高中亚国家从业人员的数字专业能力。随着中亚国家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虚拟现实等被中亚国家认为是技术革命之后最需要学习的职业技术。近年来,中亚国家已开始通过多种渠道与多国合作培养专业数字人才,如乌兹别克斯坦和阿联酋在2019年启动了一个含纳100万程序员的联合培训项目。
中国可与中亚国家联合培养数字人才,可以双方的大学和企业为媒介,通过政府间项目、校企联合项目、定向培养项目等多种方式协同育人、产教融合,在数字新型学科建设、相关科研课题、实训基地建设等多领域开展全面合作,使数字课程设置与各国需求形成对接,推进中亚国家数字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衔接。
随着中亚国家数字能力的提升,还可联合培养中亚国家电子商务、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推动形成院校、学生和企业的人才培养链、供给链,为中亚国家的产业输送所需的数字化应用型人才,助力中亚国家的数字化转型和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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