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广告宣传与业务推介,手机及微信:13951259812

零税率应税服务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2014-06-24 19:38:13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提问:AWO大陆桥物流联盟

我企业委托境内某船舶运输企业提供国际海洋运输服务,并向其支付了国际海洋运输费用,船舶运输企业为什么不给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WO大陆桥物流联盟

解答:AWO大陆桥物流联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第七条规定,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WO大陆桥物流联盟

 AWO大陆桥物流联盟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大陆桥货物运输及物流行业品牌价值金榜企业
国际铁路运输货代
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关于大陆桥网 | 联系我们 | 诚征英才 | 欢迎合作 | 法律声明 | 刊物索取 |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合作联盟 | 新闻中心 | 我要链接 |

国际铁路运输网 | 中亚铁路运输网 | 中俄铁路运输网 | 国际多式联运网 | 中欧铁路物流网 | 铁路运输网 | 国际公路汽运网 | 大陆桥物流联盟官方QQ群:179355516

Copyright © 2011-2024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3187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3

国际铁路运输,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