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
2016-05-16 13: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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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对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的政策做了进一步说明。
质检总局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
一、按照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进口法检货物应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
二、为提高跨境电商商品通关效率,质检总局在通关单管理上采取了相应的便利措施。
1. 通关单仅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网购保税商品。而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直购商品,免于签发通关单。
2. 将通关单的签发环节设定在“一线”,避免在“二线”出区时对小包裹逐个签发通关单,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3. 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检验检疫机构将通关单电子数据直接发送海关,尽最大可能实现通关单无纸化,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4. 清单内仅有约36%的编码在“法检目录”内,需要凭通关单验放,其余都不需要通关单即可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近期有关“跨境新政或将暂缓一年执行”、“部分地区可能免通关单”的传闻不断,这份《质检总局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相当于是对此做了一个回应或紧急解释。“这说明质检总局对新政是支持的,并表示通关单的签发已有了便利流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通关效率可以得到提升。”
质检总局
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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