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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岸公司操作信用证
信用证已经操作过很多,但都是用国内有出口资质的公司接信用证、提交单据。
近期想尝试下用离岸公司作为exporter来接信用证,虽然从理论上知道是可以操作的,但毕竟没有操作过,有的地方还是有困惑。在此,发个帖子,希望有同样困惑的朋友来积极讨论,有过操作经验的朋友不吝赐教。 背景如下: 1. 货物比较杂,很多都是以不含税价格采购,因此无需退税; 2. 离岸公司已开通香港汇丰账户; 3. 客户可以接受第三方单据(BL 及CO可以用大陆公司OB); 4. 一旦单据有不符点,客户可以接受; 困惑如下: 1. 客户以离岸公司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后,信用证是否会发至香港汇丰?如果是,香港汇丰是否会将信用证转至大陆这边?因为正常情况下,银行收到信用证都会寄给受益人,而离岸公司在香港,若以离岸公司地址寄送信用证,我无法正常收到信用证; 2. 单据提交。若在信用证中加上“Negotiable with any bank in China",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在大陆任何一家银行提交信用证单据? 欢迎大家回帖交流,如果有没考虑到的,也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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