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作用
2016-08-16 14:30:02
Landbridge平台
未来的政策导向,既要鼓励出口,也要鼓励进口,既要鼓励网络零售B2C的发展,更要鼓励B2B的发展。要大力提高支付、通关等各环节便利化水平,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化发展,实现 “优进优出”。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功能,推广复制创新经验。
今年4月,《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新的跨境电商监管政策相继发布。这些政策在主要从事进口的跨境电商企业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随后,相关部门宣布部分监管政策延期一年实施。
当前,新政已经实施4个多月。相关数据显示,各进口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跨境保税进口皆比新政前明显减少,进口金额平均下降30%左右。新政有何意义、实施效果如何、如何看待跨境电商的作用,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研究员张莉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采访。
新政的五个积极意义
中国经济时报:新政实施已经4个月了。在你看来,新政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张莉:我认为,新政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肯定了跨境电商这一新型贸易方式,使其阳光化、合法化。原来的行邮税模式只是将其作为物品监管,新政后将其作为货物监管,从法律层面认同了这一贸易方式。
二是杜绝了市场上一些不正当经营的模式,如“蚂蚁搬家”的偷税漏税方式等,使该领域的发展秩序得到规范,对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有利。
三是使消费者获得更多保障和福利,新政通过加强监管,可以杜绝假冒产品的进口和销售,而且税收调整后的综合税率为11.9%,部分产品还是降税的。
四是平衡了一般贸易和跨境零售贸易方式的关系,避免造成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五是避免同质化竞争,进口清单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早先不允许做跨境电商的红酒等也列入了清单范围,可以避免所有平台都做母婴奶粉、化妆品的局面,企业可以根据清单重新布局主打产品。
要客观看待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本质区别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客观看待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本质区别?
张莉:由于新政对“正面清单”范围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参照一般贸易的监管模式,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此备案手续少则数月,多则一年以上,而跨境电商的特点就是及时性,这种监管方式不利于跨境电商消费的需求。
此外,跨境电商的进口渠道与一般贸易有很大不同。一般贸易通常都是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所以能够提供原产地证、合同、发票、装箱单以及相关批文等,但跨境电商的供应链组织模式多为采购团队或买手在海外商超、卖场等大量购买商品,这种模式下跨境电商只能拿到商品的销售发票,无法取得原产地证及合同等单证。
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根本不同在于其小额化、碎片化、及时性等特点,且跨境电商的供应和采购渠道也有别于一般贸易,采取一般贸易的监管方式是不符合这个特殊和新型贸易方式发展特点的,新政倾向于将跨境零售进口按照一般贸易监管,但也不完全是一般贸易,比如税收要比一般贸易优惠,但监管单证是趋同于一般贸易,而这恰恰与跨境电商的供应链模式相悖,有许多跨境零售产品是很难提供授权许可和原产地证明的。
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本质区别就是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产品更强调满足消费者的及时性、个性化的需求特点,销售模式是碎片化、批量多和小规模化,而一般贸易主要是以生产为主导,根据产品寻找有需求的消费者,且数量多、规模化。因此,一般贸易更易监管,而跨境电商对监管的要求会更高,需要投入的监管设备、人力、物力更大。目前我国的监管模式还是倾向于一般贸易监管方式,有着一定的传统路径依赖。对于跨境电商这一创新方式,中国完全可以在国际市场领先,应该加快形成新的监管模式,为跨境电商提供便利化,帮助跨境电商提升国际竞争力,占领国际制高点。
促进跨境电商进口是调整外贸结构的重要推动力
中国经济时报:当前,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国际贸易新模式正在逐渐取代以生产为主导的传统贸易模式。如何看待跨境电商的作用?
张莉:首先,跨境零售进口符合国际需求结构变化的特点,未来的国际贸易将更多趋向于小额化、个性化。其次,跨境零售进口满足了国内消费者对国外商品的需求,使消费者可以坐在家里买全球卖全球,提高了国民福利。再次,跨境零售进口的国外产品,其标准和技术都高于国内产品,可以带动国内同类产品产业的升级,当然,可能短期内会对某些国内产品的市场产生一定的替代效应,但从长远看,对国内产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是有积极影响的。最后,跨境零售进口也可以带动出口,一方面,通过进口渠道的打开和供应链的整合可以帮助出口通道的建立,另一方面,国内产品的升级有助于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因此,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发展,需要用战略性的眼光来看待,对其应该以鼓励和促进为主,监管手段要柔性化。
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认识不足源自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出口导向战略,重出口而轻进口,虽然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口的政策措施,但对进口作用依然未能从根本上予以重视。
发达国家常常利用进口来改善贸易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美国就是大量进口能源资源等战略物资,以补充和支撑国内发展,并通过扩大进口,大量输出美元货币,建立了全球金融霸主的地位。通过促进跨境电商进口来带动国内整体进口贸易的发展,也是我国对外贸易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
未来应以“促进+规范”为主
中国经济时报:你认为未来有关跨境电商的政策方向应该是什么?
张莉:未来5年到10年,信息技术及其应用仍将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将会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从国际看,全球化生产和流通进程的深化要求电子商务不断创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国际经济合作的日益密切,电子商务将逐渐成为全球生产和流通的重要组织方式、成为国际竞争的制高点。我国电子商务应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加强新技术、新理念的应用,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并引领国际电子商务规则制定,加强在全球信息经济中的话语权和控制权,深入参与到全球化生产和流通的变革中。
我国还应该大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跨境电商的政策方面,应以“促进+规范”为主,政府既要加大法律体系、市场体系、诚信体系等支撑体系的建设,又要积极鼓励创新,留出足够的空间让市场做主。要改变现有监管措施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的现象,重新制定专门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通关、商检措施。使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符合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并逐步建立起政府与行业、制度与规范、普适与专项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管体系。
未来的政策导向,既要鼓励出口,也要鼓励进口,既要鼓励网络零售B2C的发展,更要鼓励B2B的发展。要大力提高支付、通关等各环节便利化水平,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化发展,实现 “优进优出”。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功能,推广复制创新经验。主动参与国际组织关于电子商务规则、条约、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网络,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联合运营,从供应链、价值链和资源链上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链条。鼓励企业自建或合作共建特色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以特色化的产品、经营和服务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鼓励网络零售规范化发展,完善跨境零售进口税收模式,鼓励跨境零售出口,加大与主要跨境零售出口市场在数据流动、市场准入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支持通过现代化物流技术实现的跨境零售业务,构建优质、高效、创新、诚信的可持续发展电子商务生态圈。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Landbridge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Landbridge平台常务理事单位
- [常务理事单位] 沈阳陆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中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成都厚鲸集装箱租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安德龙国际物流集团
- [常务理事单位] 重庆逆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陕西远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天津海铁联捷集团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LLC ST GROUP
- [常务理事单位] 宏图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哈萨克斯坦Falcon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和泰源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俄罗斯战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亚华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海晟(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俄罗斯西格玛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