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专家:跨境电商监管新政还在制定
2016-11-16 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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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商务部发布通知将跨境进口电商新监管政策的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底。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张莉在接受中国证券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务院此前批准的一年过渡期,本来应该是到明年5月份到期,现在则是延长到明年年底。“这个过渡期是同时给政府和企业的过渡期,目的就是要制定出符合跨境零售特点的政策。”
今年4月8日,跨境进口零售新政出台,其中,通关单前置、要求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商品具有首次进口许可等都与此前的试点政策相悖。电商交易平台、商家、保税仓、物流企业等短期内都受到负面影响,无法正常运转。
5月11日,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给予一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将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现在这一过渡期则再次被延长至明年年底。
张莉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商务部正在牵头调研,现在还处于政策调研、政策探讨阶段,新的政策还在制定过程中。”
张莉分析说,目前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通关单的提供、化妆品的备案、正面清单。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通关单或是最大痛点。按照“4.8新政”相关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备注。这张通关单意味着未来所有进入保税区的跨境电商都得按一般贸易方式,申请到各类入境许可证,而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配方奶粉类的要求尤其严格。
在张莉看来,对通关单的一些要求不符合跨境零售的特点,不能将跨境零售视为一般贸易,这样就抹杀了跨境电商的优势。“在这方面,政策有进一步放宽的空间。”
此外,张莉还提到,按“4.8新政”要求的话,化妆品备案的时间过长。“一般来说,化妆品等行业产品创新快,产品更新速度也快,如果备案时间要一两年,那么产品创新就失去了意义。但如果不备案的话,假冒伪劣的问题就难以解决。”
如何解决这一明显存在悖论的问题?张莉认为,可以缩短备案时间,或者使用电子备案,以满足跨境电商及时性和快捷性的要求。
对于企业如何应对,张莉建议,企业可以拓展渠道,除了保税区外,企业可以增加直邮和边境仓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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