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推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服务新模式
2020-07-17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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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绝大部分跨境电商的业务运营都基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卡口申报管理。而跨境电商退货货物有随时性、零散性的特点,电商企业在申报前还要开展退货检查,很难完成入区申报要求。因此电商企业原来往往选择在区外再单独设立分拣仓库收取退货商品,无形中增加了电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退货时长,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郑州海关关注电商企业诉求,积极创新,2020年1月向海关总署备案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创新案例,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实现软硬件资源共享,在区内设置退货中心仓,将区外的分拣、申报流程转移至区内,降低企业成本,压缩退货时间,提升国内消费者跨境电商购物体验;同时规范进口退货流程及作业标准,打通退货最后“一公里”。
自试点以来,郑州海关累计受理进口退货商品1.2万单,退货流程压缩5天以上,监管退货运输车辆281车次,为企业每月节省成本约10万元。此次案例被吸纳为全国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相信将带动我省跨境电商售后服务中心建设,为省内跨境电商行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7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围绕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共推出37项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其中,自贸区郑州片区创新形成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成功入选,成为继2019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监管模式”和“一码集成服务”等两项入选自贸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的成果后,又一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郑州经验。随着改革经验的不断增多和区域辐射能力的持续增强,郑州片区在全省“改革试验田”和“开放先行区”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经过三年的持续改革,已初步建成中西部地区制度性创新高地。
(来源:决策网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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