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海关在边境口岸将实施边检之外的所有国家检查
2013-07-18 20: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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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联邦海关网7月8日消息,联邦海关网公布了联邦法草案,该法案规定:边境口岸的所有国家检查项目(边防检查除外)全部移交海关实施。制定该法案,旨在保留现有一切检查项目情况下,减少边境上国家机关的数量。因此,计划更改一整套标准法律文件,其中包括:《俄联邦国家边境法》、《俄联邦兽医法》、《俄联邦居民卫生防疫安全法》、《俄联邦食品质量安全法》、《俄联邦植物检疫法》。
两年前,根据第394号联邦法,海关接替交通运输部门在口岸实施全部运输检查。而在卫生检疫、兽医和植物卫生检疫检查方面,只是把商品证书检查职责移交海关。海关根据检查结果,决定商品出、入境,或者发往口岸安装专用设备的地方,由相关主管部门(俄联邦消监局,俄联邦农监局)人员进行进一步检查。
该法案建议,海关将实施全部的卫生检疫、兽医和植物卫生检疫检查,不仅是证书方面。实际上检查得更详细了,例如植物卫生检疫检查,是以俄联邦国境口岸植物卫生检疫检查规定为基础。除检查应检产品证单外,海关必要时将在初次植物卫生检疫检查框架内检查运输工具,按照所有规定(目测,抽样,检测或者检验鉴定等等)查验该产品。此外,如果货主方拒绝做消毒或者销毁处理,海关还应签发费用由货主承担的产品退运指示,同时完成其他工作,包括制证和遵守其他手续。
如果该法案被采纳和相关法律生效,在口岸的检察机关就将减少,利于缩短口岸办理海关手续的时间,降低公司因货物在口岸滞留产生的费用。现在在口岸实施卫生检疫、兽医和植物卫生检疫检查的主管部门,将在俄联邦其他区域从事这些业务。
该法案条款的落实还需要一定时间,相关法律计划在其公布之日起的36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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