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煤炭进口增加1.8倍
2014-10-14 14:24:43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2014年1-8月份绥芬河市进口煤炭207.4万吨,同比增加1.8倍;价值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倍。
我国新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于2014年9月1日开始实行。该办法规定煤炭经营主体禁止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新办法对于煤炭流通提出了新要求,对于高污染的煤炭贸易,设定为违法行为。此举会进一步限制煤进出口企业的经营行为,在总量控制、行业规范、煤炭质量等各个层面都对进口煤产生较大影响。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大陆桥物流联盟平台常务理事单位
- [常务理事单位] 沈阳陆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中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无界铁路集卡车队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安德龙国际物流集团
- [常务理事单位] 重庆逆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陕西远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全民时代(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LLC ST GROUP
- [常务理事单位] UAB ADR8
- [常务理事单位] 哈萨克斯坦Falcon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和泰源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山东亚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亚华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俄罗斯西格玛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