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离境退税政策陆路口岸第一票开出
2016-08-03 1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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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陆路口岸离境退税第一单于2日8时26分在中俄边城绥芬河办理完成,来自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的玛格丽塔成为享受离境退税新政的第一位境外旅客。
俄罗斯旅客玛格丽塔在绥芬河冰雪帝国皮草购买了一件裘皮,金额为5600元人民币,达到离境退税标准。作为绥芬河市的首批离境退税商店,冰雪帝国皮草为玛格丽塔开具出了《离境退税申请表》。根据规定退税率为11%,其中,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为2%,个人实际退税为9%,她享受的退税金额为504元人民币。
开完票据后,玛格丽塔携带着护照、《离境退税申请表》和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来到绥芬河铁路车站国际候车大厅离境退税窗口,在海关等部门当场查验、审核、确定后批准通过。由代理机构工商银行通过现金方式为其退还504元人民币。这是中国陆路口岸的第一笔离境退税业务,玛格丽塔成为享受该政策的第一位境外旅客。
记者从黑龙江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了解到,境外旅客申请购物离境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并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指定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境外游客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吸引境外游客到中国北疆黑龙江旅游,增强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旅游消费者的购买力。”黑龙江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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