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船舶证明签证费”等项
2013-07-04 18:54:36
Landbridge平台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中,交通运输部门“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油污水化验费”、“海事调解费”、“浮油回收费”、“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被取消。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Landbridge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Landbridge平台常务理事单位
- [常务理事单位] 沈阳陆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中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成都厚鲸集装箱租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安德龙国际物流集团
- [常务理事单位] 重庆逆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陕西远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天津海铁联捷集团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LLC ST GROUP
- [常务理事单位] 宏图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哈萨克斯坦Falcon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和泰源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俄罗斯战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亚华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海晟(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俄罗斯西格玛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