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入选启动港退税试点港口
2014-08-31 16:35:21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8月14日,国家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4]53号)。连云港港成为入选此次试点的8大港口之一,作为启运港退税试点港口,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中转。该通知于今年9月1日起执行,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通知指出,财政部、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的有关规定,共同发布了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决定的通知,本次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启运港扩展至南京市龙潭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芜湖市朱家桥港、九江市城西港、青岛市前湾港、武汉市阳逻港、岳阳市城陵矶港8个港口。较2012年该政策限定的青岛前湾港和武汉阳逻港两个启运港明显增多。离境港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
此外,政策适用企业范围从此前的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扩展到了B级及以上,通关及退税环节也变得更加简化,且取消了运输货物的范围规定,转而变为对运输必备工具的限定要求,这对国内港口和出口企业是一大利好。
据了解,以往从连云港港出发到上海洋山港中转的外贸集装箱,要等到外贸船舶从洋山港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出口退税。由于这个原因,苏北鲁南及大陆桥沿线地区的一些出口企业“舍近求远”,选择直接通过上海洋山港出口。连云港港试点启运港退税政策,将改变这种局面。集装箱从连云港港启运后,出口企业就能立即办理出口退税。该政策的实施,将大幅缩短出口企业办理退税的时间,有利于出口企业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对航运物流方式的整体再造和优化,一者其他港口更多选择上海港中转,有利于上海港中转货物所占份额进一步提升,推进航运中心建设;二者对连云港港等启运港而言,有利于港口周围腹地就近选择港口,减少公路运输费用,提升港口运量。也有利于港口周围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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