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手加快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发展
2016-12-28 10: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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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12月26日传来消息,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加快长江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货物中转能力和效率,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十三五”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成便捷高效的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系统。长江经济带航运中心、航运物流中心要具备完善的多式联运功能,重要港口、一般港口多式联运功能显著增强。公水联运、铁水联运、水水转运等多种模式实现协同发展,集装箱和大宗货物铁水联运比重持续提升。以港口为中心的铁、公、水多式联运信息共享更加顺畅、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方案》要求,要统筹考虑各种运输方式规划的有效衔接及功能匹配,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等与重要港区的连接线建设,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港口与铁路、公路运输衔接互通,提升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
优先支持枢纽港口,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南京港、武汉港、重庆港等枢纽港口铁路、公路连接线和内河支线航道建设,实现重要港区与铁路、高等级公路高效衔接。
积极支持重点港口。加强连云港港、南通港、苏州港、温州港、马鞍山港、芜湖港、九江港、岳阳港、泸州港、宜宾港等重点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重要港区要规划建设铁路专用线,鼓励设计年通过能力达到500万吨(内河)、1000万吨(沿海)的一般港区建设铁路专用线,铁路专用线应当集中设置。提升完善疏港公路,实现所有港区与二级以上公路衔接。
适度支持一般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鼓励设计年通过能力达到500万吨(内河)、1000万吨(沿海)的一般港区建设铁路专用线,进一步强化疏港公路,实现所有港区均有等级公路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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