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优惠政策推进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
2018-12-26 10:48:40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近日,南通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快南通港集装箱运输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明确2019至2022年内,对于在南通市沿江沿海港口开有集装箱航运干线的航运企业和从事集装箱装卸的码头企业,通过实施财政奖励的办法鼓励持续扩大集装箱业务。
意见中,对奖励内容及标准进行了明确。奖励内容分为航线奖励及箱量奖励,具体标准为:
航线奖励
1.新开航线。新开辟国际近、远洋航线,当年每条奖励400万元,此后每年每条奖励200万元。新开辟内贸直达航线,当年每条奖励200万元,此后每年每条奖励100万元。所奖航线必须运营正常,航班量达到平均10天一班以上(含一班)。
2.既有航线。2019年1月1日前已有的国际近、远洋航线,从2019年起每年每条奖励200万元;已有的内贸直达航线,从2019年起每年每条奖励100万元。所奖航线必须运营正常,航班量达到平均10天一班以上(含一班)。
箱量奖励
1.增量奖励。码头企业以2018年集装箱吞吐量为基数。年吞吐量超过10万标箱的,比2018年增长10%~20%的,奖励100万元;增长超过20%的,奖励150万元。年吞吐量在10万标箱以下的,比2018年增长10%~20%的,奖励50万元;增长超过20%的,奖励100万元。集装箱吞吐量根据船舶办理报港手续登记的箱量核定。
2.总量奖励。2019至2022年,码头企业相应年份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00万、140万、180万、200万标箱的,当年分别奖励1500万元、1600万元、1700万元、2000万元。吞吐量核定办法同上。
附:《关于加快南通港集装箱运输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南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南通港集装箱运输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现就主要内容作简要解读。
一、起草背景
省委、省政府赋予南通港打造“江苏出海新通道和江海联运新引擎”的新战略定位。当前,为将新的战略定位落到实处,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必须引进和培育以集装箱业务为主的大型港航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我市港口集装箱运输。与周边港口相比,我市港口集装箱航线较少,有限的航线虽然也维持了集装箱吞吐量的小幅增长,并在去年突破100万标箱,但与周边港口相比差距还有一定差距。为补齐集装箱运输这块短板,我市在通海港区建成现代化集装箱码头,并与中远海运合作开展集装箱业务,未来几年将成为我市港口集装箱发展的提速期。面对难得机遇,实现港口集装箱运输快速发展,需要以强有力的政策驱动打开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内容
《意见》立足于“企业自主发展,政府适度扶持”,聚焦航线和箱量两个主要方面,通过实施财政奖励的办法鼓励港航企业在我市港口持续扩大集装箱业务。
(一)关于奖励期限及对象
2019至2022年内,在我市沿江沿海港口开有集装箱航运干线的航运企业和从事集装箱装卸的码头企业。
(二)关于奖励内容及标准
在航线奖励方面,大力鼓励航运公司开辟新航线,同时对既有的老航线也进行适当奖励。
新开航线:新开辟国际近、远洋航线,当年每条奖励400万元,此后每年每条奖励200万元。新开辟内贸直达航线,当年每条奖励200万元,此后每年每条奖励100万元。所奖航线必须运营正常,航班量达到平均10天一班以上(含一班)。
既有航线:2019年1月1日前已有的国际近、远洋航线,从2019年起每年每条奖励200万元;已有的内贸直达航线,从2019年起每年每条奖励100万元。所奖航线必须运营正常,航班量达到平均10天一班以上(含一班)。
在箱量奖励方面,不仅鼓励码头企业业绩持续增长,而且鼓励码头企业做大做强。
增量奖励。码头企业以2018年集装箱吞吐量为基数。年吞吐量超过10万标箱的,比2018年增长10%—20%的,奖励100万元;增长超过20%的,奖励150万元。年吞吐量在10万标箱以下的,比2018年增长10%—20%的,奖励50万元;增长超过20%的,奖励100万元。集装箱吞吐量根据船舶办理报港手续登记的箱量核定。
总量奖励。2019至2022年,码头企业相应年份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00万、140万、180万、200万标箱的,当年分别奖励1500万元、1600万元、1700万元、2000万元。吞吐量核定办法同上。
(三)关于奖励兑现及管理
资金来源渠道: 航线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承担,箱量奖励资金由码头企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财政承担。市本级奖励资金预算列入“企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集装箱运输发展”。
管理考核兑现: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奖励资金。年度奖励资金在第二年一季度审核兑现。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共同制定奖励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对企业存在骗取奖励资金等违法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来源:南通市政府网)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大陆桥物流联盟平台常务理事单位
- [常务理事单位] 沈阳陆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中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无界铁路集卡车队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安德龙国际物流集团
- [常务理事单位] 重庆逆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陕西远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全民时代(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LLC ST GROUP
- [常务理事单位] UAB ADR8
- [常务理事单位] 哈萨克斯坦Falcon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和泰源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山东亚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亚华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俄罗斯西格玛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