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政府推出一系列出口促进措施
2012-06-29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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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进一步预防出口减速、促进出口增长并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近日,秘鲁经济财政部联合外贸旅游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和便利化秘产品出口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免征出口税。原先采用工厂交货(EXW)、货交承运人(FCA)、船边交货(FAC)等方式的货物从秘离境时要缴纳一般销售税(IGV)。作为改革,只要出口商履行货物的最终出口海关手续,上述3种贸易方式都将被视为出口,从而免征一般销售税。
2. 延长企业保障基金(FOGEM)期限。该基金设立的宗旨是保证国家金融系统信用的正常流动,进而惠及处于非传统产品出口产业链的中小企业。此前该项基金的保障截止日期是2012年12月,现在政府将其延长至2013年12月。
3. 扩大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SEPYMEX)的惠及范围和延长有效期。一是将该保险的范围延伸为货物装船前到装船后。二是在该保险下设立一项针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基金,该基金将引入装船后信用保险。
4. 简便化退税手续和退税电子化。出口者退税时可到秘海关税务总局(SUNAT)开设的专门窗口办理专门的退税手续。
5. 强化秘地方公共行政部门的管理能力。秘政府正研究将有关出口部门的行政职能进行优化组合。例如,国家农业卫生服务局(SENASA)、渔业技术局(IPT)、全国渔业卫生服务(SANIPES)、卫生部环境卫生司(DIGESA)等。目的是提高上述机构管理、预算等方面的行政效率,进而促进秘产品出口。
6. 强化秘驻外商务处的职能。秘外贸旅游部将通过申请增加预算来强化秘驻外商务处的职能,以便促进秘产品出口、举办出口促进展会、扩大外需以及开展市场研究。
7. 在海关总法的框架下促进贸易便利化。(1)运用专业扫描仪检查集装箱将成为必要手段。此举将节省人力、简化对外贸易环节和降低管理成本;(2)允许出口商更正海关预先报关单上的错误;(3)在相应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如生产部、交通通讯部、国家农业卫生服务局、卫生部环境卫生司)对限制货物实施风险管理;(4)对限制性的或者需要办理特殊手续的货物出口,如果发生可以弥补的非有意错误,也不会对重新装船造成影响。以上措施的目的是:提高预先发货的使用比率;削减繁琐手续;优化海关监控;促进邮政运输正规化;简化海关和出口业者需要办理的手续。
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环境下,秘鲁出口增长动力不足,4月份单月出口额同比下降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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