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哈 霍尔果斯合作中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获批
2013-09-05 09: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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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23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获悉,今年8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的批复》,标志着霍尔果斯口岸成为全国首个“关外”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试点区,霍尔果斯口岸将迎来历史发展新机遇。
根据《批复》规定,今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内银行可直接到境外融资,发放贷款;“中心”内注册的境内企业也可在境外直接融资;“中心”可开展人民币与中亚国家货币挂牌、计价、兑换、结算业务,这是目前国内比深圳前海、上海自贸区还优惠的特殊的离岸人民币政策。它的成功启动,将加速国内外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向“中心”聚集,从而为将新疆打造成为国际金融融资中心及中国—中亚本外币挂牌交易结算中心奠定了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高策进一步为记者解读:“按照《批复》规定,‘中心’内银行可从国际金融市场融入人民币资金,向‘中心’内注册的境内境外企业发放贷款,且贷款单独统计,不占国内贷款规模,这不仅吸引境内境外、疆内疆外的企业来‘中心’注册投资,同时‘中心’内银行可把疆内已有的贷款进行置换,腾出更多贷款规模来支持新疆建设;‘中心’内注册的企业在‘中心’内银行开立账户后,可直接从国际金融市场融入人民币资金,用于‘中心’内的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和国际贸易投资活动,这将支持国内更多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空间,助推新疆向西开放战略的实施。综合来看,‘中心’从国际金融市场融入人民币资金的成本低,潜力非常大,据估算,目前国际市场人民币资金存款在1万亿元左右,以香港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为例,其贷款利率平均低于国内同期贷款利率1%至3%,这样企业可以获得更多低成本的融资,有助于进一步做强做大,亦有利于营造新疆良好的投资环境,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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