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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

2013-12-13 09:26:59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从2014年1月1日起,“营改增”将再扩容: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12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今年8月1日新疆“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实施以来,新疆共有2.59万户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0.32万户,占12.35%;小规模纳税人2.27万户,占87.65%。试点期间,新疆“营改增”纳税人直接减税1.31亿元。从减税效果看,试点纳税人及与其有业务往来的纳税人,大部分都享受到了政策红利,税收负担总体下降,特别是中小企业税负普遍下降。其中,交通运输、物流辅助服务小规模纳税人税收降幅为2.91%,提供其他应税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降幅41%。
 
  此次,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试点,无疑是“营改增”加速扩围的强烈信号。自治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将减轻交通运输业整体税负,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还将推动全区范围所涉及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使这一重大改革的红利持续显现。
 
  据透露,下一步“营改增”的扩围将进一步加快,建筑、房地产业、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等将会相继纳入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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