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动中蒙经贸合作又见新亮点
2014-02-06 10:30:38
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
2013年10月25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蒙古国总理阿勒坦呼亚格。提出双方要加强高层往来和战略合作,重点开展矿产资源大项目和互联互通工作,推动中蒙经贸合作在规模和质量上有新的提升。双方还要在教育、新闻、文化等领域寻找新的合作亮点,加强青年交流机制化建设,共同办好2014年“中蒙友好交流年”。
借着国家间友好交流的东风,为进一步推动中蒙两国间的学术交流、更好地发挥经济法律理论研究服务于经济生活实践,从而促进中蒙两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健康发展,2013年10月31日,内蒙古工业大学与蒙古国商业学院经蒙古国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在乌兰巴托成立了蒙古国经济法研究中心。该组织将对蒙古国经济实践与法律理论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由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亚丛担任课题组组长、蒙古国商业学院院长恩和太平任副组长。
蒙古国经济法研究中心章程第6条第1款规定了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深入系统地研究蒙古国经济法律制度及相关制度、宣传相关科研结果、在宣传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培训工作、就熟练运用各项经济法律制度方面开展相关的策略建议等培训工作、针对正在蒙古国从事或有意在蒙古国从事经贸等相关活动的外国公民或法人就蒙古国经济法律制度及其实施等方面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与蒙古国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蒙古国经济法律制度的改进提高等相关工作。
“业内有这样一句话来形容到蒙古国的投资,"蒙古国从来都不是投资的乐土,最诱人的时候,也是风险最高的时候。"数十年间,很多到蒙古国投资的中国商人由于不熟悉蒙古国法律,不了解蒙古国情,盲目跟风投资最后血本无归。近年间,不乏学士研究蒙古学,可真正涉足蒙古国法律的人太少了。”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亚丛说:“蒙古国经济法研究中心的成立,在组织层面上,是中蒙两国合作研究蒙古国法律制度的第一个专门组织。该组织致力于把中蒙两国经贸等领域相关的经验、教训和学术研究相结合,帮助企业、个人更好地把握蒙古国法律。在国家层面上,既为中国服务,又为蒙古国服务,以法律促进效益的实现,为中国企业保驾护航。”
据了解,在研究蒙古国法律制度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难以突破。刘亚丛希望能得到国家、地方政策方面的支持,同时呼吁更多学者、科研人士加入研究队伍。刘亚丛介绍,在不久的将来,他们还会在中国成立投资研究中心,从宏观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到直接为企业培训,从理论研究到具体实践服务,对企业在蒙古国的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陆桥物流联盟公共信息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大陆桥物流联盟平台常务理事单位
- [常务理事单位] 沈阳陆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中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无界铁路集卡车队
- [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安德龙国际物流集团
- [常务理事单位] 重庆逆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陕西远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全民时代(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LLC ST GROUP
- [常务理事单位] UAB ADR8
- [常务理事单位] 哈萨克斯坦Falcon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和泰源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山东亚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亚华集装箱堆场
- [常务理事单位] 俄罗斯西格玛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