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陆桥经贸

广告宣传与业务推介,手机及微信:13951259812

国税总局扩增值税零税率应税范围:增铁路运输业

2014-02-25 15:06:34
Landbridge平台

配合营改增扩大试点推进zrL大陆桥物流联盟

税务总局调整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管理办法zrL大陆桥物流联盟

2月8日,税务总局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调整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并明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同时废止。zrL大陆桥物流联盟

从2012年1月上海开始试点到2014年1月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营改增试点行业从7个扩大到9个,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随着营改增的推进也不断扩大。2013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将铁路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纳入了适用零税率范围;规定以期租、湿租方式租赁交通工具提供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服务,如承租方为境外的,退税主体由承租方调整为出租方;将外贸企业对外提供自己的研发、设计服务由免退税办法调整为免抵退办法。zrL大陆桥物流联盟

为配合财税〔2013〕106号文件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作出的调整,税务总局相应出台11号公告对有关税收征管办法进行了完善。较之47号公告,11号公告最大的变化:一是增加了以铁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管理规定,对其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适用零税率主体等进行了明确;二是增加了从事航天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管理规定;三是规定以期租、湿租等方式租赁交通工具提供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出租方,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可不提供载货、载客单;四是补充了外贸企业外购研发、自己研发或设计服务出口,办理免退税或免抵退税申报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并增加了对于外贸企业从事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退(免)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应重点审核的内容及处理办法。zrL大陆桥物流联盟

11号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以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并在财务作销售收入的日期为准。zrL大陆桥物流联盟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Landbridge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及物流行业品牌价值金榜企业
国际铁路运输货代
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关于Landbridge | 联系我们 | 诚征英才 | 欢迎合作 | 法律声明 | 刊物索取 |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合作联盟 | 新闻中心 | 我要链接 |

国际铁路运输网 | 中亚铁路运输网 | 中俄铁路运输网 | 国际多式联运网 | 中欧铁路物流网 | 铁路运输网 | 国际公路汽运网 | Landbridge平台官方QQ群:179355516

Copyright © 2011-2024 Landbridge平台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3187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3

国际铁路运输,Landbridge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