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陆桥动态

广告宣传与业务推介,手机及微信:13951259812

国际货运间接代理人也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2014-01-24 16:37:35
Landbridge平台

1月23日讯,据财政部网站的最新消息,税政司对于财税 2013 106号文件进行了解读,指出一些地方出现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免税政策理解不一问题,指明并非只有直接与船公司、航空公司等国际运输公司直接进行结算才能享受免税政策。dh1大陆桥物流联盟

此前,国际货代联合会与中国国际海运网主导200多家货代和外贸企业联名,拟上书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商务部反映财税 2013 106号文件下发后,国际货代行业实际税负仍大幅增加的问题。dh1大陆桥物流联盟

据了解,在各地方实际操作中,免税政策仅针对直接与境外或境内船公司、航空公司、国际汽运公司结算者。而大部分货代企业都是通过船代等与船公司订舱,为间接代理人。dh1大陆桥物流联盟

税政司表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3 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定义中,“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中的“代理人”包括直接代理人和间接代理人,“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包括为货物的国际运输开展的订舱、业务联络、货运安排、箱管、结算等业务活动。dh1大陆桥物流联盟

因此,试点纳税人无论是否与国际运输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其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只要符合上述定义,就可以按照财税 2013 10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四)项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dh1大陆桥物流联盟

版权与免责声明:此稿件为引述消息报道,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Landbridge平台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纠错热线:0518-85806682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及物流行业品牌价值金榜企业
国际铁路运输货代
全球国际铁路运输行业大会

关于Landbridge | 联系我们 | 有问必答 | 研究中心 | 企业对接 | 刊物索取 |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合作联盟 | 新闻中心 | 行业峰会 |

国际铁路运输网 | 中亚铁路运输网 | 中俄铁路运输网 | 国际多式联运网 | 中欧铁路物流网 | 铁路运输网 | 国际公路汽运网 | Landbridge平台官方QQ群:179355516

Copyright © 2011-2024 Landbridge平台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3187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3

国际铁路运输,Landbridge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