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角度解读铁总2.15货运涨价
2014-02-17 10: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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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4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通知,对铁路货物平均运价水平每吨公里上调1.5分。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宣布铁路货物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应该讲,这次调价大家期待已久,调价的窗口、幅度与媒体预测的相差不大,估计市场影响不大;但与以前的铁路货运提价仍有不少新看点。
本次调价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以来第一次调价,与去年的2月20日调价一样,上调1.5分,但较去年提早了5天,这既显示了调价政策连续性,连续保持每次上调1.5分,显示了铁路市场化、企业化步伐在加快。应该讲,铁路改制后铁路调价这“双鞋”肯定会着地,就是何时下的问题?一只鞋一只鞋下还是“一双鞋鞋一起下”的问题。
此次调价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明确了“铁路货物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这既表明了铁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又给广大铁路投资者吃了“定心丸”!特别是有想法投资铁路的投资者的决心。投资者追求投资效益,靠政府定价是难以保证收益的,除外有有好的政府补贴。当前加快铁路建设,敞开投资渠道,千方百计吸引投资,就迫切需要明确铁路的价格调整机制,增加铁路收益预期。
事实上,早在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就明确提出: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而根据《价格法》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与政府定价相比,增加了浮动幅度的弹性,经营者可以根据情况在限制的幅度范围内向上或下浮动价格。可以说本次调价为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的第一步,预计铁总将根据市场变化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机制,按照《价格法》充分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竞争经济,符合市场预期的价格调整更受欢迎,也更能保护企业效益,这估计是铁路价格由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下转变的方向。铁路市场化改革既要大胆干,也要逐步实施,当然有朝一日能实现“市场调节价”更是市场所期待的。(作者系中华铁道网评论员陈东明,本网有部分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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