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增员”
2015-07-08 09: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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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海关总署近日已批复同意成都铁路口岸设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成都成为继青岛、西安、郑州之后海关总署批复同意设立的第二批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
多式联运是指由两种及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运输过程。而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是设在国家或区域物流节点城市,满足各种运输方式的货物进行换装、仓储、中转、集拼、配送等作业集合为一体的综合型海关监管场所。开展多式联运能够简化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降低运输成本,节约人力、物力,节省各种支出,还能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和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并减少库存。
此举将迅速提升四川综合交通体系和对外贸易服务能力,对于四川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破解区位劣势、物流瓶颈,发展外向型经济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落实国家扩大内陆开放战略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水运、航空、铁路和公路运输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国家加快运输网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型运输服务的覆盖能力显著提升。但是,不同运输方式间尚未形成有效连接,多式联运集成增益效应无法展现,海关亟待建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通过提升海关对联运物流的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来提高进出口联运货物的通关效率。
海关大力促进多式联运中心设立和多式联运新模式的发展,将加快推进物流监控信息化建设,显著提高多式联运管控的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达到一次转运申报,启运地、换装地、指运地一次查验的目标,进一步降低转运物流成本,发挥区域物流中心的功能叠加效应,激发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发展活力,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健康发展。将有利于成都市及四川省,依托青白江铁路口岸和双流空港,发展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物流体系,提升四川省及成都市外贸和物流服务水平,打造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新引擎。
海关总署目前正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建设标准及监管制度,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建设标准将尽快出台。下一步,成都海关将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并按照和四川省、成都市政府的具体工作安排“顺势而为”,全力以赴配合地方政府推进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建设及验收,激发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发展活力,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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