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区开启检验检疫一体化通关
2015-07-23 09: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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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包括甘肃等11个省区在内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近日共同制定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负面清单》。这意味着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货物,将在以上区域内全面实施出口直放。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处长马卿雁介绍,为积极稳步推进业务改革,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实现通关便利化,根据质检总局部署,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期共同制定了部分业务规范,并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马卿雁说,以上11省区将执行统一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负面清单》,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货物实施一体化通关机制,并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海关形成互动,共同执行《负面清单》,实现区域内通关证明互认、无纸通关。
中新网注意到,此次开启检验检疫一体化通关的11省区将全面实施出口直放,对于检验检疫信用等级B类以上企业,出口《负面清单》外的货物且在区域内11局任一口岸通关的,可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并将通关单电子信息发送至对应海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查验换单。
与此同时,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还将全面实施原产地证签证一体化、信用等级管理一体化和逐步实施进口直通。
之所以眼下不能尽快实施进口直通,是因为进口直通在业务操作层面比较复杂。马卿雁解释说,这对口岸与内地的信息互通要求较高,区域内11局正共同研究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操作程序,待相关业务规范完成后将全面实施进口直通。
马卿雁表示,检验检疫机构的重要职能就是严把国门,保护我国人民的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因此对于进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相对复杂,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检疫风险有差别,同一地区不同货物也有不同的检验检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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