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货代,你了解多少?
2015-09-09 13: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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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相关部门”延缓了“营改增”的推广步伐,使得“营改增”再次成为热点话题,而跨境物流、国际货代虽早已搭上“营改增”的班车,但根据群友反馈,并非所有人都了解“营改增”,那么,国际货代的“营改增”究竟是怎么玩的?咱下面聊。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如何界定?
国际货代营改增政策脉络
跨境物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或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
“营改增”后能合理避税
对于跨境物流企业常用到的仓储装卸及运输服务,营改增后费用核算有些变化,如何能合理避税,可以先看个例子:
营改增”后,跨境物流企业可以选择性的将非主要业务外包,一方面能增加可抵扣进项额,减少需缴纳的增值税,在享受专业服务同时,还可因为抵扣链条延长而享受到税收优惠。此外,企业可以通过把相关业务分离成立子公司的形式(如将原来的内部运输队分离出来,成立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独立法人),延长增值税抵扣链条,享受税收优惠。
区内企业也能是一般纳税人
去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苏州综保区成为全国首批两家贸易功能区。
之前,由于综保区和保税港区都被视为境内关外,区内企业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限制,使得区内企业无法以人民币结算方式自行开展向国内的进口分销业务,而且,区内企业购买国内货物与劳务所含增值税,以及“营改增”之后流转到区内企业的增值税也都无法抵扣。
有了贸易功能区后,区内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进出口企业在采购等方面的进项可抵扣增值税,成本大为降低,对开展国内进口分销业务,大有裨益。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中国税务报;新华网;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海关总署官网;凤凰财经。
【数据控:海运业持续低迷】
——参考资料来源:财新网;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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