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保障中欧班列运输安全
2022-04-01 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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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获悉: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当日联合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筑牢安全防范根基,为护航“中欧班列”运输安全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司法保障。
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的发源地和新起点,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确立了“一高地”“五中心”的战略地位,也给陕西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中欧班列”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间经济往来的“使者”。作为“一带一路”上的重要节点,2021年,中欧班列(西安)共开行3841列,运送货物总重287.3万吨,重箱率100%。班列开行量、货运量、重箱率等核心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
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在当前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
铁检机关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两级三院”检察一体化优势,针对铁路跨行政区划管辖的特点以及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协同监管,综合治理”的司法保障需求,加强与铁路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公益诉讼平台,变防为治、源头防范,切实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践行“一带一路”伟大倡议。
铁检机关要求,在严厉打击危害生产安全和铁路公共安全刑事犯罪,持续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整治公益诉讼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筑牢安全防范根基。检察机关、铁路监管部门及铁路企业,要不断增进团结协作,推进形成及时高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群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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